《異鄉人》The Outsider / Albert Camus
春節前讀完的小書是卡繆的《異鄉人》。
故事分為前後兩個部分,篇幅並不長,英文版大概100頁。第一部聚焦在男主角母親過世後所發生的事情,第二部則一場隨機殺人事件後,男主角接受審判的過程。
「My mother died today. Or maybe yesterday. I don’t know.」
他去參加了母親的葬禮,在葬禮上沒有傷心難過,也沒有留下一滴眼淚,抽著菸喝著咖啡,在葬禮上瞌睡連連。葬禮的隔天與前同事瑪莉開始交往,一起去海邊游泳、兩人約會去看了喜劇。生活就和從前一樣,沒有甚麼不同。
小說中反覆出現他人認為主角「應該」有什麼樣的想法,而主角總是在同意的基礎上,做出類似「我其實無所謂」這樣的描述。
他極度厭惡這種強加在自己身上的「他人的價值觀」:「你是年輕人,我認為你應該會喜歡這種生活」老闆說。我對職務調動雖然表示同意,但去不去巴黎我其實無所謂。
又比如,他的鄰居雷蒙傳言說他是個拉皮條、吃軟飯的男人(跟這樣的人稱兄道弟,也造成主角後來在法庭的不利),但男主角卻仍然與雷蒙當起了朋友,並在他有困難時給予協助。
在旁人看來,男主角就是一個凡事都「無所謂」的人。最終,因為主角沒有做出他人認為在面對特定情境「應該要怎樣」的表現,而被認為是個冷酷無情的人,不具備生而為人的資格、沒有活在世上的資格,判處了斷頭死刑。
小說留下的疑問是:「不符合旁人期待的模樣,就代表這個人對生命無所期待嗎?」
被旁人的眼光所圈綁,意味著你是一個怎樣的人,是由旁人決定的。旁人印象中、證詞中的你,才是真正的你。所以,沒有人是自由的,你一切的自我認知、肯定與創造,都來自你符不符合別人認為「應該要有」的樣子。
如果「我」的定義必須餍服於旁人的眼光,那「我」活著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?
我特別喜歡整本小說的結局,在主角三番兩次拒絕牧師的探監後,牧師強硬地進入他的牢房所展開的激烈對話。
「Do you really live with the belief that there is nothing after death?」
那你愛這個世界嗎?牧師接著問。
面對牧師的一連串自以為是的提問,主角終於爆發了,在他眼中的牧師是這樣的:
「He wasn’t even sure he was alive because he lived life as if he were dead. I may look as if I had nothing but I was sure of myself, sure of everything, sure of my life, sure of my impending death.」
對主角而言,就算是個無助等死的囚犯,也不會輕易將靈魂賣給他人的信仰。你在這個世界經歷的東西,不應到另一個世界尋求。這並不是對生命的「無所謂」,而正是正視自己生而為人的權利所做出的選擇。對主角而言,真正有價值的生命,是一個能夠思考,做出選擇,並且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人生。
1955年,卡繆曾寫道:「在我們的社會中,任何不在母親的葬禮哭泣的人都有被判處死刑的風險。我只是說我的書中的英雄因為他不玩世界的遊戲,而受到了譴責。」
書名The Outsider,通常翻譯為《異鄉人》,但我更喜歡「局外人」這個概念。不盲目順從的主角,終究成了這個社會的局外人,然而對主角而言,不懂得思考及做出選擇的人,卻會成為自己人生的局外人。他的死刑透露了他的選擇,就算不符合旁人的期待,他也不放棄自己思考及選擇的權利。
好喜歡這個結局。
面對日復一日乏味、徬徨的人生而感到痛苦的「我」,或許正是因為仍能感受到痛苦,才證明了「我」不是人生的Outsider。
好像不是個適合春節讀的書XD
出版資訊|
作者:Albert Camus
譯者:Sandra Smith
出版社:PENGUIN BOOKS LTD.
出版日期:2013/10/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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